法定标识使用:
禁用情形:
类别边界:必须在《商标注册证》核定的商品 / 服务类别内使用,超范围使用可能构成侵权。
商品名称适配:实际使用商品需与核定名称本质一致,如注册 “数据处理软件” 可延伸至 “EDI 系统软件”(下位概念),但不可跨至 “办公用品”(非类似商品)。
线上平台使用:
官网、APP、小程序需在首页、登录页等显著位置标注商标,域名中嵌入商标需确保与注册标识一致(如 “xx-trademark.com”);
数据服务界面(如交易结算页)标注商标时,需与 EDI 系统名称区分,避免消费者混淆。
电子证据固化:
有效证据类型(需同时满足 5 大条件:含商标、显类别、标主体、有日期、在境内):
无效证据警示:仅提交合同、证言或模糊的实物照片,不视为有效使用证据。
续展关键节点:有效期 10 年,需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办理续展,宽展期 6 个月(宽展期内续展需额外缴费),逾期未续展将被注销。
信息同步变更:企业名称、地址变更后,需在 30 日内办理商标变更手续(参照工商变更流程同步推进),否则可能影响续展及维权。
核心要求:需签订书面许可合同,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报商标局备案,未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备案材料清单:
▶ EDI 企业适配:许可合作方使用商标时,需在合同中明确 “仅限用于双方约定的跨境数据服务,不得用于其他领域”。
转让规范:需连同相似商标一并转让(如 “XX” 及 “XX + 图形”),转让合同需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生效,未核准视为未转让。
质押融资:可将商标权质押给金融机构,需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,登记后质权设立。
避免在境外服务器存储的宣传材料中遗漏商标标注(需符合境内使用要求);
跨境数据服务中使用商标时,需确保在商标权覆盖的国家 / 地区内使用(未注册地区仅可标 “™”)。
官方工具:
商标局官网(http://sbj.cnipa.gov.cn/):续展、变更、备案在线办理;
商标监测系统:设置 “近似商标预警”“撤三监控” 提醒。
企业文件模板:
《商标使用规范手册》(含各场景标注示例);
《商标许可备案材料清单》(适配中小企业);
《使用证据留存台账》(含发票、广告截图归档页)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