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场景: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你在先使用的商标,或商标侵犯在先权利。
关键依据:
《商标法》第 45 条:针对 “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”;
《商标法》第 44 条:针对 “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囤积”(如抢注人注册大量商标闲置)。
四步流程:
收集恶意证据
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《无效宣告请求书》
商评委审理(9-12个月)
裁定无效→商标局公告注销;不服→行政诉讼
证据升级:需额外提交抢注人恶意证据(如抢注人曾索要高额转让费的聊天记录、注册多件同类商标的清单)。
适用场景:抢注人注册后连续 3 年未实际使用,且无正当理由。
操作要点:
提交材料: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》+ 初步调查证据(如电商平台搜索无结果、注册人官网无相关产品);
举证责任:抢注人需提交使用证据(如真实销售凭证),无法提交则商标被撤销;
时效:9 个月内出裁定,可复审及诉讼。
适用场景:抢注人无实际使用意图,以转让牟利为目的。
谈判技巧:
前期铺垫:同步启动异议 / 无效程序,增加谈判筹码;
价格锚定:参考同类商标转让市场价,结合抢注成本(注册费约 300 元 / 类)合理出价;
风险防控:签订《商标转让协议》,明确 “转让前侵权责任由抢注人承担”,完成转让后做商标过户公证。
针对恶意抢注案件,可通过 “国家知识产权局恶意商标投诉平台” 提交材料,符合条件的案件审理周期压缩至 6 个月(常规为 9-12 个月)。
实时监测:通过 “商标预警系统” 设置关键词监测(如企业字号、核心产品名),新申请商标 1 日内推送提醒;
定期排查:每季度通过商标局官网查询近似商标,重点关注同行或关联方的申请记录。
核心类别全覆盖:按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,在主营业务及关联类别注册(如餐饮企业需注册 35 类 “连锁经营管理”);
防御性注册:围绕核心商标注册近似商标(如 “老干妈” 注册 “老干娘”“老干妈”);
国际布局:通过 “马德里体系” 同步注册海外商标,避免跨境抢注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