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依据: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令第 43 号)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,需向住所地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;
适用范围:包括提供 “.CN”“. 中国” 等国家顶级域名及境外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,需先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。
法人资格证明
材料: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要求:经营范围需包含 “互联网信息服务” 或 “域名注册服务” 相关表述,法人及主要出资者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
材料:许可证正文、附页、年检记录页复印件;
依据:从事域名注册服务须先取得该许可,是核心准入凭证。
信誉证明材料
材料: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、近 3 年无行政处罚记录承诺书、社保缴纳证明(加盖社保机构红章);
用途:证明具备长期服务能力,核心管理及技术人员需缴纳社保满 6 个月以上。
主要人员资质证明
材料: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复印件;技术 / 客服人员身份证、学历及从业资格证明(如网络工程师证书);
要求:需明确 2 名 7×24 小时应急联系人,人员信息变更需 5 个工作日内报备。
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表
规范:使用省通信管理局官网标准模板,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合作意向书或协议
材料:与 CNNIC(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)签署的《合作意向书》(针对 “.CN” 等国家顶级域名),或与境外注册管理机构的合作协议;
依据:从事国内域名服务须先与 CNNIC 达成合作意向。
业务发展计划与技术方案
内容:包括服务范围(如域名类型、覆盖区域)、盈利模式、用户规模预测;技术架构(服务器部署、解析延迟指标)、系统升级计划;
要求:需体现与服务规模匹配的技术支撑能力。
服务系统与场所证明
材料:域名注册服务系统、解析系统的技术检测报告;机房租赁合同、场地产权证明;
标准:系统须设置在境内,具备基础资源管理、违法域名处置功能。
数据存储与托管协议
材料:与合规数据中心签订的托管协议,明确数据保存期限(不少于 3 年);
依据:注册数据需实时向通信管理部门报备,且需单独存储备份。
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
材料:信息安全管理制度(含责任考核、应急处置、教育培训)、应急预案、技术保障方案;
核心功能:需具备违法域名实时处置、黑名单库管理、IP 地址动态监测功能。
域名注册实施细则
内容:涵盖注册流程、域名保留字管理、用户信息核验规范;
要求:需明确对注册代理机构的监督机制,禁止为违法网站提供服务。
违规域名处置方案
材料:处置流程说明、与监管部门的联动机制、过往处置案例(如有);
用途:证明具备响应国家部门指令、快速关停违法域名的能力。
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
材料:信息收集规范、加密存储方案、泄露应急处置流程;
依据:需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要求,确保用户数据安全。
依法诚信经营承诺书
要求:由法定代表人签署,承诺遵守《域名管理办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等法规,无虚假申报行为。
用户服务协议范本
内容:明确域名注册年限、续费规则、争议解决途径、服务终止条件;
规范:需在显著位置注明工信部批准文号及投诉电话。
服务退出机制
材料:用户域名迁移方案、费用清退流程、应急预案;
依据:确保终止服务时不影响用户权益,需提前 30 日向社会公告。
域名注册保留字管理制度及清单
要求:明确禁止注册的敏感词汇(如国家机关名称、低俗用语),与 CNNIC 保留字清单保持一致。
其他补充材料
如委托代理申请,需提交授权委托书;涉及外资持股的,需提供外资准入批复文件。
形式:全电子化提交(通过省通信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),需加盖电子公章;
核验:原件需留存备查,技术方案、安全措施等需可落地、可验证。
缺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;
服务系统设置在境外;
无 7×24 小时应急联系人或安全技术措施不达标。
材料齐全后,通信管理局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,准予许可的颁发《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》。



